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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长春大学光华学院人事处部门简介

人事处工作职能:

人事处是负责学校人才引进,业绩考核与教职工管理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能是:

一、负责制定学院各类人员的岗位编制、用人计划和工资计划。       

二、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聘任、人才引进、岗前培训、人事调配。

三、负责组织各类人员的业绩考核。

四、负责全体教职工的薪酬管理。

五、负责有关专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破格聘任、正常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审、申报工作。

六、负责制定专任教师和有关人员的岗前培训计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
七、负责全院各单位考勤管理工作。

八、负责教职工的“五险一金”的申报、审核,并负责办理相应手续。

九、负责全院教职工劳动合同、劳务合同、在职读研读博及委培人员的协议及管理。

十、负责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
十一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。

 

人事处人员组成:

吕旭东     人事处处长

谢颖       人事处副处长

李春生     人事科科长

李冰清     人事处干事

 

人事处各岗位职责:

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:

■在主管院长领导下,主持人事处的全面工作。

■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,制定工作流程、年度和学期计划。

■根据学院教学、科研及管理发展需要,制定和落实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管理,做好人才引进工作。

■参与人事制度改革方案、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。

■负责全院教职工招聘及引进人才的考核管理工作。

■兼任党委组织部部长职务。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人事处副处长岗位职责:

■协助处长组织开展处内各项工作,在处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代行处长职责。做好处内外的协调、联络、沟通工作。

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的选拔、培养及管理工作。

负责全院党政干部的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。

■组织开展全院新聘任教师拟聘考核。

■负责绩效工资单项奖励的材料初审和制度修订。

■兼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工会主席职务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人事科科长岗位职责:

■在处长的领导下,负责人事处日常工作。参与员工的遴选、聘用、调配等工作。

■参与学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拟订,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制定的调研及组织实施等工作。

■负责签订全院教职工劳动合同、劳务合同、在职读研读博人员协议。

■负责破格晋升讲师、副教授的初审、考核及材料汇总工作。

■负责有关专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审、申报工作。

■负责学院新聘任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证工作。

■负责办理教职工“五险一金”工作,及时完成人员增减变更、交费报表等工作。

■兼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人事处干事岗位职责:

■在上级主管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勤报表审核、工资核算工作。

■承担本部门的内勤工作。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接收和教职工内部档案管理工作。

■负责学院网站本部门网页建设,及时、准确发布相关信息。

■兼任党委组织部组织员职务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